兒子的國中白人朋友,以前經常到我家來玩,在讀高中時就因錯交損友而輟學,他不打架鬧事,就是喜歡自由自在的個人生活。
在無高中文憑的條件下,只能去打打零工或在冬天開剷雪車為生。之後因販賣古柯鹼,被同業的競爭對手在被捕後與警方共同設套逮捕。
在警網聯合作業下,被誘捕的警察偽裝要購買2公斤重的古柯鹼,結果當場被捕。在法庭上,我看到該孩子的母親痛哭流涕的死去活來。
孩子終究無法與得理不饒人的檢察官抗衡,但在女法官的仔細質問後,在最後的審判報告中用了近一個小時的時間逐條提出她的見解。
法官就所有警察、SWAT、便衣警察、消防隊員與救護車救治人員的所有證詞,用了一個月的時間去分析,其間發現警方的證詞有不少的漏洞。
警察曾經使用過分的暴力在該孩子被制服在地面後,反手銬在背後,並用硬鐵頭警靴猛踢他的長髮掩蓋的部份。
事實被在救護車上的救護員所證實,當場被踢到昏死的險境,所以要以CPR作急救處理,直到醫院還是在昏迷中。
法官說︰檢察官堅持辯方是故意栽贓,那麼根據醫師們的診斷報告及頭顱的X光於掃描照片,皆證實警方使用了過度的暴力,所以執法人員已逾越了自己的專業操守。
再者,法官就該孩子的販毒動機作詳細的宣判。她說︰該孩子是為了幫忙家計(父親嗜酒中風多年),鋌而走險,犯了要被判刑十年的監禁,
但是考慮到孩子的孝心與初犯,既使犯下了此一重罪,但是考慮到孩子的前途,她願意給這個孩子一次自新的機會,千萬要記取教訓。
她說,我看到你就像是看到自己的孩子樣的,不給你改過的機會,只會讓你走上絕路,所以你願意當著我的面前,當場認錯嗎?
該孩子說,我認錯﹗法官接著說︰我們人人在年少的時候都會有不知天高地厚而犯傻的時候,只要孩子願意改過,我寧願讓他重新做人。
檢察官此時想發言也不成,因為法庭內觀審的人皆以鼓掌來支持法官的決定。就過度使用武力的部份,法官代表執法者向被攻擊者表達遺憾與抱歉。
該兩位暴力攻擊的警察將被特別調查單位接續調查(SIU:Special Investigation Unit),如屬實將予以革職,再也不能從事人民褓姆的工作。
此後,又是一陣如雷的掌聲。此時法官宣佈結案,被告無罪釋放,原因是警方引人入罪,所以應還給被告一個公道。
這只是我所見識過的眾多案例之一,其中有亂倫罪的(父對女),越聽越齷齪(disgusting),看來人有時候連禽獸都不如。
不過話又說回來,禽獸間也根本看不到牠們會同性戀的,看來人真的不如牠們;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