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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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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個人以前的用人哲學,只要一應徵,結果就會來了上千人以上。
在加拿大,我們不可以拒絕人們的應徵,因為那是違法的。 對兩方都方便的做法是,請他(她)留下履歷表。 在海外的這裡,光履歷表是不夠的,你要附上一張covering letter,扼要的簡述自己。 這封信,其實就是一張A4的自我介紹信,它不像履歷表(resume)一樣的在最後可能要寫上前雇主們的電話及地址,以便電詢你所說的是否都是事實? 不管是履歷表還是介紹信(自己寫自己的),請都在一頁內書寫就行,超過了沒有人會有興趣讀的,過了一段時間,比方說,六個月後,用不上就進了碎紙機了。 雇用前,依法律規定,你根本不必寫上自己的Social Insurance Number(SIN),就是社會保險卡的號碼,它就等同是台灣的國民身分證的證號。 換句話說,你的個人隱私,尤其是生日(最最最重要的),絕對不會被要求的,因為它不但會被認出你的年齡,更可怕的是所有的金融機構、信用卡公司、 政府機關、證照機構都是以名字加上生日來申請查證的,所以在顧用前是不必書寫上的。 所需提供的就只是人名,地址與電話;請人用的是他們的能力,當然健康情形很重要,態度更是決定錄取與否的關鍵,應徵者的誠實應答很重要。 至於雇用後,任何在應徵時所說的謊言被察覺後,被解雇的原因不會在那些應徵時的謊言上。會撒謊的人,做人做事都是騙東騙西的,隨時都會露出破綻。投機取巧,工作不力,能在公司待得久嗎? 在加拿大早已擺脫了那一套老古董的做法,你不必穿著一身彆扭無比的西裝領帶,因為那是人人可以暫時偽裝的。最主要是你的人品,當心您就在監視器下把自己的機會給杜絕了。 履歷表內,不必提到任何的家庭、婚姻、孩子或性傾向等等的,那是你個人的祕密與公司完全無關。至於之後的保險公司的問答,那是你與保險公司的事,公司不會有任何的興趣介入的。 . 此帖於 2013-12-20 01:37 AM 被 grc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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