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問題的法律歸屬?
去年11月底時候家裡的其中一個停車位租人合約是3個月到今年2月底.
到前幾天才發現說已經到期都忘了,對方也沒把停車場大門的鑰匙拿來還.
後來才發現給的姓名 地址 電話全是假的.
現在擔心的是,要是對方想利用停車場來放一些違禁品 像是毒品 軍火 可是很方便.
他有遙控器 要是他發現哪部車很少在開 直接把那部車後車廂當毒品倉庫放.
到時候那台車 車主被人舉報或是抓到可能會很慘.
不知道這樣該如何處理是好? 那台車原本就很少回來停. 我哥每天都在開車 停車進去
有沒有回來停 我哥都很清楚. 搞不好車也是贓車.
要是如我所說 對方打算把停車場拿來放些違法東西 要是被抓到 我們又沒證據證明那些東西不是我們的 那我們就倒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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