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他們倆是奉子成婚的~~~兩個人爽一爽抖兩下和一起過下輩子是兩回事啊....
新聞報導中盡是女方批男方的言論,都沒有男方家屬那邊的說法........
個人觀點..........
1.愛情不能當飯吃,當回歸現實面之後才知道麵包的重要性,因而發生爭執..
2.家暴很容易,只要有心人故意激怒對方讓他動手,你目的就達到了。台灣的
司法是結果審,法官才不管你過程中是否是被故意激怒被下了圈套的,只要你
動手在結果上你就輸了....
3.別奉子成婚....因為這會讓你猶如在大霧中開快車,你沒有思考的空間與選擇
的餘地。因為肚子裡那個可不會等你想清楚他才長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