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陽市桐柏縣57歲楊姓小學男教師,涉嫌自2012年春至去年5月間,強姦2名小學女生,並多次猥褻多名女生,被控強姦、猥褻兒童罪,今日在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外,受害者家長於上周和學校、教育主管部門達成和解,獲總計130萬元(人民幣‧下同)賠償。
據內地媒體去年報道,受害女生多達16人,多為留守兒童,最小僅7歲,最大只有13歲。楊男以「罰站講台」的方式恐嚇女生,威脅若告訴家長就「剁手」,令她們不禁聲張。
受害者家長秦飛(化名)上周三表示,其2名女兒同遭楊男性侵,鄉政府及村委會卻極力勸阻他與數十名家長,不要向外界揭露此事,並答應給他3萬元,但秦拒絕了鄉政府要求。他和其他5名家屬作為代表,於上周三被通知到南陽市中級法院進行調解,桐柏縣政府、教育局、鄉政府及學校數名領導參與談判。秦說,最初要求合共賠償200萬元,最終雙方達成130萬元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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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總覺得大陸的法律比我們完善呢???
是他們比我們更尊重生命價值嗎???
性侵16名小學生判緩死
我們的法院可能就是判個7年徒刑
當事人坐個幾年就出獄了
此案件學校與教育單位判賠600多萬
我們呢??一毛也不用賠吧!!!
不禁要問我們是比中國還沒人權的國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