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是由日本人發明的一種變相轉嫁雇主責任的雇用方式
過去職業分為經常性工作與臨時性工作兩主,經常性就是我
們一般認知的"正職人員",每天上班固定實數按照規定休假
,然後隔月初領薪。
臨時性就是所謂的"臨時工",因為工作雇用時間短從幾小時
到數天不等,工作性質是短期、臨時性、非經常發生的,且
薪資給予方式是當天給或者是約定時間給予,沒有正職人員
所擁有的相關福利與待遇。
本質上這兩種工作模式是不衝突的,但自從金融海嘯後日本
人發明出混合正職與臨時兩種模式的新形態雇用方式,各取
兩種模式的優點為企業減少人事成本與支出....例如
派遣人員不用給予相關福利、待遇(由人力派遣端負責)、以
統包式談好的價錢給予派遣端,使人事成本較正職低、可以
彈性使用派遣人力,當用不著時揮之則去,要用時呼之則來
等等特性...
因為台灣日商多,所以台灣的老闆也學壞,以這種雇用方式
取代部分原有的人事結構,藉此降低人事方面的支出與成本
。由於此種模式相較於過去聘僱方、使用方為同一人,導致
中間許多各方該扮演的角色、責任改變,因此可以規避許多
法律責任.....例如
傳統聘僱模式中發薪水的、指揮你工作的為同一人,派遣則
是派遣方、人力使用方不為同一人,當工作中發生工安意外
時,派遣雇用者可以規避掉許多過去模式他應當負責的法律
責任,推給派遣端(公司)處理。受害人無法直接向使用方求
償<求償細節是派遣公司與用人端喬好的>...
台灣現在是許多企業為了降低人事成本,將經常性工作內容
的職缺改以派遣模式任用,藉此降低人事成本開銷替企業省
錢。雖然老闆自己為賺到了,可是手段不佳的公司可能會面
臨派遣人員的向心力低的問題,許多事情他會以自己不是正
式員工,沒有必要多提供服務盡心盡力去做,而讓企業在看
不到的地方吃虧...
之前看過一篇文章,在聯合新聞網看到的,對派遣講得很好
!防堵不是萬靈丹~而是要針對缺陷修補避免企業投機取巧
利用這種模式壓榨勞方~~只要管控的好資方沒辦法討到太
多便宜就不一定青睞這種雇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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