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之前也是派遣人員,
但是運氣不錯,被派到trend (防毒軟體公司)工作,
後來就變正式人員了(年薪起薪是80萬的樣子)...
以上事件可以單方面認定他的運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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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反過來說:有哪個地方(大中小企業/攤販/店家)會想要一直找臨時工的,
愈是需要經驗的工作,愈需要找有經驗的,
在企業害怕找來老鼠屎的情況下,
不就只能藉由臨時工來判斷新人能不能用嗎?
呀!!有啦某些建築性質的有啦,
特定時間才會有工作的也是有啦,
沒有專業技能需求的也是有啦。。
但這些【只需要臨時工】的產業
(建築業需要的工人之類的),
不管法令怎麼改,他們都不可能會把工人直接錄取,
一定都是案件制,有案子才有工作缺,
法令把臨時工取消了,現在多了派遣制,
法令未來再把派遣禁止了,難道就不會再有新名詞嗎?
在台灣還有個名詞叫做【約聘】呀,
只要直接訂定1個月的聘用合約,就好了呀,(最慘也就是1個月嘛)
(這類的不都嘛叫做試用期??現在法令取消試用期又如何,
法令一直禁,名詞一直改,就算真的被禁止光光,
好嘛,就把你當成正式員工來試用,做1個月不適任,資遣嘛,算業主自己倒楣,
更快速的就是做完3天叫你走路,資遣費照給,損失點小錢就好
沒能力做事的員工真的有佔到便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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