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6, 08: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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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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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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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a471
你去線上法規資料庫看勞基法規定~~
台灣的基本工資定義是指勞工每月支薪時實拿的數字超過所謂的基本工資就不算違法~
那薪資單中那些名目,我們恐怕需要一位線上會計來幫忙解說其中奧妙~
向你勞健保納保額是以你實領數字來申報,但很多老闆都唆使員工同意低報,說這要保
費扣得少。殊不知你繳的少到時理賠金也拿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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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將薪資分的很細
因為要規避勞健保
但上次規定薪資以外的也要繳費
薪資單上就沒有如此分項了
所以還是要以最近的薪資單為準啦!!
華人世界比較麻煩啦!!
不像西方國家那樣單純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只有嚴刑峻法才能乖乖聽話
印度是很髒亂的國家
但新加坡的印度人區卻是最乾淨的
講民主自由在東方世界是自取滅亡
還是威權重刑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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