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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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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記者文筆太差,文章都寫不流暢標點符號也亂點,小學生寫的?
2.路人甲乙丙很愛上電視,就差沒"媽~~我滴家~我上電視了"~~ 你~你~你講那麼多屁話,當俗你怎麼不拿障礙物擋在地下道入~入 入~口咧.....這樣輪家就不會直直開下去了....推~推~推給警察,你 當警察都很閒阿沒事巡巡地下道.........警察只是有"封鎖交通"的權限 ,並不是指他們擁有管理地下道的權限.....算配合單位 3.車輛泡水打給業代?!~~~~我忘了猜,這女的該不會是新手駕駛剛 買車吧??~~ ![]()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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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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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新聞有轉折了,辦案的檢察官已經在追前面那幾輛掉頭車輛的車主,
想聽聽其他駕駛人的說法與行車紀錄器當時拍攝到的"路況".... 至於國賠,死者老公的聲音開始小了些,畢竟要是被抓出他妻子有過失 的地方,國賠金額將不會讓他滿意。扣除給民代的"獻金"他可能會倒貼 呢,到時他還告不告有待觀察~~~ 他背後那群錄代搖旗吶喊,因為他們有共同的利益~~國賠VS攔胡,一 個想要點賠償金,一群想趁老胡聲望低藉機亂棒打死好讓他們的候選人 上台,於是就成為了同路人...... 汽車泡水了打電話給賣車的業代,業代再替她找業者來拖車? 還撥了110給警方?!~~ 這小姐怎就沒想到先下車去避難,到安全地方再來考慮車子的問題咧? 就因為不想下車淋雨,以為待車上等人家來處理即可,於是忽略的水位 時序升高她一直浪費自己逃生的關鍵時刻。等到發現情況不對此時逃生 的風險也高了,或許水位高了~~會淹到小孩....鑄成大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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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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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識不足,經驗缺乏,判斷力弱,這些都會致自己於死地。
應該立法,高跟鞋跟過一定標準者,不能開車,以策安全,不僅害己也害人。 世界上有人努力,有人懶惰,有人積極,有人鬼混;好壞全都是自己選擇的,不要牽拖別人幫你買單。 生命、健康、能力、財富、親情、倫理等,無一不是自己選擇的,千萬不要什麼都要賴到命運或別人是僥倖上。 天上掉下黃金或鑽石,來得快,去得也快。沒有挑戰的人生,根本是白活的,既然喜歡白活,那就不必在乎時間的長短。 把在世上白卡的位子,讓給有心積極經營的苦命人。佔著茅坑不拉屎,害盡千辛萬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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