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到時候辯護律師又會以精神有問題脫罪的啦!!!
小學就想殺人砍人
再加上網路上一再如此表態
雖然沒有就醫紀錄
但是也可證明其精神異常
要真判死刑
人權組織與國際輿論還是會嚴重抗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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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鞭刑,日抽十八鞭,以昭炯戒。不准草率速斬,要慢工出細活,這才能叫孽子個個猛醒,王八翻身,看這些上等人才還敢不敢造次?
誰沒有精神異常呢?常說「善意謊言」的,還不如說「惡意真言」的來得正常;
大家騙來騙去,全國好像超級詐騙集團樣的,這樣的公民教育是在教個什麼春天?
也難怪肇事人會人格分裂,精神出狀況。平常體罰是違法的,但是端正風氣,教化人心時,此罰絕對不能免。
台灣真的那麼在乎那些國際的五四三?所有的臉都在國際丟盡了,哪還在乎這單小事。
死刑是一國之內政,干涉內政還會受歡迎?人權組織、國際輿論權靠邊站。
惺惺作態,太虛仁假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