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程姓男子不滿國小女老師對他體罰,積怨長達30年,日前對早已退休的70歲女老師提告傷害,要求賠償1千萬元。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檢警調查,42歲程姓男子不滿30年前就讀小學六年級時,當年的陳姓導師對他們管教嚴格,成績要求至少90分,少一分打一下。他成績不佳,只有挨打的份,但又不敢反抗。前天跑到老師家訴苦,雙方略有爭執,堅持對老師提告傷害,要求賠償1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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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140520/4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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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位先生就算去驗傷也驗不出什麼吧!因為時間都已經過這麼久了
而且檢察官會對這老師起訴嗎?說真的我很懷疑
講實在的老師家沒有報警算不錯了,因為現在這先生又不是學生本來老師就沒有義務要理會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