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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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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怕冤案 那吃飯怕噎到 是不是以後都不用吃?
吃水果怕切到手 以後都不用吃 不用切? 喝水怕嗆到 以後都不要喝? 洗澡怕溺水 以後都別洗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 雖然你沒明說 但是看的出來他在想些什麼 只是不敢明說 怕被圍剿. 對於一個不尊重他人生命的人 可以在捷運上濫殺許多無辜 只為了自己不想活的人. 這種人沒有存活的權力 也是為了其他人的安全. 不想繳稅養這種廢物 敗類 人渣 你很大方 你帶回家養 跟你生活一起 看你敢不敢 不敢就別這麼多話 請想想受害者感受 |
__________________ Sexy Womans from your tow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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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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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舉了錯誤的例子卻不自知 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 但若沒殺人卻要償命呢??? 你是否還要說天經地義了呢??? 江國慶案若能廢死 他就不用被冤殺了 也許你會以為那是他家的事與你無關 若有一天落到你身上或你親友身上 你還會認為天經地義的該死嗎?? 我並非贊成廢死 我也明白反廢死的原因 但這種事不該只偏向某方 罪大惡極的人該槍決 但也要留有空間讓冤枉的人有機會重生 台灣就是喜歡這樣 各執一言就以為是真理 寓言瞎子摸象中的那些大蝦 不懂得聽進另一方的意見 都自以為只有自己是對的 寓言就是要告訴我們全都錯了沒一個對的 不該廢除死刑 但也不該漠視那些被冤枉的人 王迎先若非李師科被抓 他就成了畏罪自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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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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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死聯盟總是強調 ... 經過研究死刑不能遏止犯罪 ...
同樣的也是經過研究的廢死之後犯罪率增加 ... 這個廢死聯盟怎麼不說呢? 有不少國家,連同美國境內的幾個州都是,廢死後,再度恢復 ... 這個廢死聯盟怎麼不說呢? 因為死刑的存在與否不是遏止犯罪率的重點 ... 而是快速、精準破案,正確執行刑罰才是遏止犯罪率的關鍵 ... 不同犯罪的程度需要不同的刑法 ... 死刑也是一種 ... 只是死刑遏止的犯罪 ... 大家印象中是重大犯罪吧 ... 如果犯罪率高都是微罪不足以判死刑 ... 請問死刑對於遏止犯罪率有作用嗎? 上述好幾點都是 ... 廢死聯盟 ... 不講的 ... 迪西反對廢死 ... 更主張學習新加坡的鞭刑 ... 死刑用以嚇阻重大犯罪 ...,死刑嚇阻不了的犯罪用鞭刑 ... ----------------- 之前有一個嗆聲,殺死幾個人也不會被判死刑的新聞 ... 迪西還記得呢? 廢死聯盟對這個也是不表示意見的 ... 為何說不定會被質疑 ... 就是有廢死聯盟主張廢死 ... 才會有這種殺人犯罪的兼嗆聲「殺死幾個人也不會被判死刑」的犯罪行為 ... 此帖於 2014-05-24 09:16 AM 被 getter 編輯. |
__________________ 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的問題解決後,要記得按一下 ![]() 這是一種禮貌動作。 ![]() 一樣是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發問,不管問題解決與否,都要回應別人的回答文喔。 不然搞 [斷頭文],只看不回應,下次被別人列入黑名單就不要怪人喔。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迪西:「再見~ 再見~」 『 Otaku Culture Party 』 關心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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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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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飛作歹的話連看都懶得看
話說死刑是多方面的考量後道德的結論 人們有免於受恐怖威脅的環境 所以死刑不止是對被害人、被害人親友 更是對善良的大眾最直接的保證與交代 目前世界上廢死而以終生監禁的案例 非常非常非常少~有死於牢中的結果 日本甚至近來還有一例是又被推翻而釋放的案例 (原因這裡不作討論) 而是要講終生監禁會隨時間而改變 (不論是立法甚至是大赦...等) 不可能是永遠的保證 至於死刑冤獄那是20多年前的產物 現在法官吹毛求疵加上科學辦案下都是證據確鑿的 所以不該再拿以前的案例來當擋箭牌 不然包青天早變成鐵青天 變成冤獄大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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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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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美國都不敢如此大言
伊拉克美軍對囚犯的惡行惡狀 不少都公諸於世 探索頻道還播出美軍霸凌 有不少美軍被霸凌而死 更有不少女兵被強暴殺害 他們也是被軍方草草結案 死者的家人也是到處申訴喊冤 科技再發達也無法彌補人性的惡質 不是只有拿刀殺人才是該死的兇犯 那些拿筆拿法律殺人的更可怕 蘇建和案最可怕的是 那些司法人員漠視對他們有利的證據 只採用與偏信對他們不利的證據 不管是不是他們做的 但證據不足就不能定罪 但社會上還是很多人認為他們該死 前幾天媒體有播一個案例 嫌犯確實處處可疑不合理 兩次測謊一次未過一次通過 檢方卻只採信未通過的而上訴 法官再次測謊還是通過 加上無其他直接證據而判無罪 但死者家人認為他該死 反廢死就該重視證據辦案的過程與結果 不能只以殺人該死來簡易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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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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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上蘇建和案... 他們一定有參與(最多是他們當時沒有動手, 最輕微的情況下則是只有把風) 但在當時的時空環境... 以共犯論....... 都是死刑, 只可惜時空到了現在, 沒辦法把他們判死, (只因當時的時空背景, 涉及了刑求取供...., 再加上已經有人伏法了, 沒人願意簽下槍決令...) 律師們似乎也從來沒人去思考他們3人當時不在場的可能性 (其實在不在場, 也不重要, 只要緊咬著刑求取供即可...) 也就是說, 如果是現在的時間環境下發生相同的事件, 他們3人有參與把風, 也不應該被判死刑 (歷年來的法務部長一定都有這類的自由心證, 於是都不簽槍決令...) 最後就是速審法過了.... 被迫判無罪, 不得再上訴了... (相由心生, 看看他們後來在螢幕前受訪時的眼神, 表情, 打死我都不相信他們跟命案完全沒有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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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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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勿枉是廢死所主張的
勿縱是反廢死所主張的 也就是兩者是各有主張 也可以說是各說各話 但都是對法律的期待 只是都不完整而已 勿枉也不能縱放歹徒 勿縱也不要冤枉好人 兩者必須兼顧才是公平正義 只談論一方都是不公不義的呀!!! 殺人償命聽起來很正確 但這不是說法律判死刑就罪該萬死 我們不能容忍萬惡之人苟活 但也不該讓證據不足的死刑犯冤死 尤其是那些漠視證據隨意控訴的司法人員 不能縱容他們以一己之私隨意起訴 廢死在某方面來說也是尊重司法 但要以慈悲心來對待沒人性的兇手 那就真的讓人無法接受 此帖於 2014-05-25 01:12 AM 被 YaYa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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