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仁愛鄉鄉長張子孝與胞弟張子仁涉嫌向災修工程廠商索取回扣,南投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最後以罪證不足判決兩人無罪,對於這項判決,南投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將在收到判決書後進一步研議是否上訴!
張子孝本人並沒有到庭,據指出,法官以被告以及證人的供述相互矛盾,而且並沒有其他證據佐證,判決張子孝、張子仁無罪。
目前此案,只有仁愛鄉公所建設課約僱的卓姓承辦員,以沒有據實登載文書,被判處5個月,可易科罰金。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40630/12790942.html
不禁讓人聯想.....................
那些還沒定案的類似案件
最後不會也是這樣的結果吧!!!
台開駙馬案..014關說案...雙子星案賴素如...基隆市長與議長案...............
最後司法都會判決無罪嗎???
如果真的沒罪
那當初豈不是大大冤枉他們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