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getter
果然是 ... 奸商啊 ...
被抓包米粉 ... 沒有米 ... 或是只有少量的米後 ...
只能說自做自受 ... 要稱米粉 50% ... 做不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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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認識的電腦店家會在某些時期寄掛號給老客戶,內容表示該公司
有些展示用商品要出清,為回饋老客戶他們願意用比較優惠的價格(市
價的X折)來出售。有興趣的老客戶可以參考...
換言之~~米粉事件突顯出..
1.行政部門的思慮不夠周延~
2.利益團體的壓力
根本不必改包裝,只要要求業者在過度時期用一張貼紙、說明書
隨包裝出貨,標示為什麼要標註含米量多寡、多少成本比例的稱
米粉、調和米粉、水粉(炊粉)....
這樣消費者採購時看了說明就知道了,買不買隨個人意願...
例如~~
A大食品出品的虎爛牌(品牌)~新竹米粉(品名)....含米量100%純米粉
\含米量50%以上調和米粉\含米量5%以下水粉
這樣就好了咩~~品牌、品名不變,多了一個產品等級標示
然後等舊包裝用光換新包裝時就得詳細記載含米量多寡、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