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6000361-260102
雄檢:榮化難逃氣爆首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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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檢方5日下午以證人身份約談榮化廠長王溪洲、副廠長邱炳煌與蔡姓組長,
及華運倉儲陳姓工程師4人,對前晚查扣文書、電子紀錄進行相關訊問後請回。
檢方將優先查明先有管線還是先有箱涵,另外該埋在土裡的管線卻穿越箱涵,
也列為必須突破的疑點。
「刀子在誰手上,誰的責任當然最大。」雄檢發言人黃元冠說,氣爆原因很複雜,
全案還在「他」字案,但洩氣指向榮化,即使還有疑犯,榮化恐怕已難逃首犯。
檢傳4人 訊後請回
黃元冠表示,檢方偵辦方向目前仍未侷限於特定個人或特定公司,即使調查出來,
整起氣爆可能不是單一個洩氣原因造成這麼大死傷。
據檢方初步了解,先有管再設箱涵,或者先有箱涵再鑽孔通過管線,在工事上都
可行,但管線通過箱涵,受限於水平高低,鑽孔反而不是最好作法,倒不如管線
避開箱涵繞過。因為相較於穿過箱涵,管線轉彎的工法反倒比較司空見慣。
由於凱旋、二聖路口存在破損丙烯管箱涵,經初步比對高雄市工務局、水利局圖資
發現不在其中,形同「幽靈」箱涵,檢方已決定會同相關單位劃設區域,近日內全
面開挖查明。
假設先有管線,箱涵是後來再設,那將管線長期曝露在排水道無保護腐蝕破損致生
公共危險,當初施工單位恐怕也要負起高雄氣爆責任,公務員如有疏失還有國家賠
償問題。
定期檢修 互踢皮球
檢方要查的還有管線定期檢修是誰,由於榮化說由中油負責,中油說沒有,氣爆後
兩家公司為有無契約關係互踢皮球,另被點名受中油委託檢修的金茂公司也發聲明
澄清沒有,但現在都不是誰說了算。
檢方說,除業務過失傷害、致死,釀災刑責還包括刑法公共危險罪173至175條,
即放火或失火燒毀建築物、交通工具與住宅以外之物等罪,另還有177條漏逸氣體罪,
因而致人於死,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6檢聯手 查人謀不臧
由於工安傷亡慘重、石化管線複雜,是否有人謀不臧或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都要清查,
因此由民生犯罪、檢肅黑金組主任高嘉惠、王啟明率羅水郎、王清海、蔡杰承、張志杰、
余彬誠、陳永盛等6檢察官聯手偵辦。
氣爆發生後,檢警另已開始對300餘名傷患陸續製作被害人筆錄,由於他們也是重要
目擊證人,除詢問是否提出告訴,警方手上也有一份問答格式,將讓他們指認地點、
確定受傷部位,做為日後重建氣爆現場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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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那張照片 ... 破損鐵皮外翻 ... 又可以看到輸送管內外皆銹蝕 ...
第一兇手:幾乎確定,就是李長榮。
第二兇手:就常理來說,華運也算。當下華運認為洩漏時,卻同意李長榮繼續輸送,
因此華運也算是幫凶共犯。
至於中油、中石化、檢修的金茂公司,就基本上來說並無關係。但是還是要看最司法調查
的結果。
高雄市府的相關單位的責任問題,中央主管的責任問題。迪西認為從工業區管理、到救災
都凸顯,各級政府的管理全責、相關法令的漏洞擺出,相關單位的疊床架屋,使的管理上
更加困難。與其釐清是哪個部會或是那一級府的錯。
迪西認為統統都有錯。早該是要把相關的單位、窗口、法令整合起來。不難保下次不會有
相同或更嚴重的災難的發生。
最後有關李長榮化工,被某講話節目、新聞追出 1980 年、30 年前就有公安、惡意污染環
境的案例。昔日態度與今日相比,令談論者認為一樣可惡至極。
維基百科:新竹李長榮化工廠事件
股溝搜尋:新竹李長榮化工廠事件
李長榮化工排汙累犯 1980年新竹排廢水遭抵制關廠
政府應該要「硬起來」將其抓起來關個 20 年、財產充公、強制關廠。也就是全面封殺才
對。給想要規避公安、環保的廠商來個「斬雞頭」的警告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