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論壇說明 |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
#3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 |
在安大略省的大多倫多市,於數星期前通過了嚴厲打擊駕駛者的法律,在車上行駛中或在等候紅綠燈時違規使用手機或任何電子通訊產品(包括GPS的設定或調整,駕駛者必須把車停靠在安全地帶去設定,而非邊開車邊調校)的車輛駕駛者之取締。
警方為了防止嚴重的「分心駕駛」(Careless Driving)所導致的日趨嚴重的交通事故,他們將開著無明顯警車標誌(在夜間開時只有在警車兩側與你接近平行時,可經由車燈光線的反射而看出, 也就是說,從前後在日夜間你將無法察覺該車輛是警用取締車,除非他們響警笛或閃爍著警用緊急燈,才會得知哪些是真正的無標誌警車),違犯者一般處罰1000加幣(大約2萬8千弱之台幣),毫不妥協﹗ 可個人經由駕駛期間,仍然到處看到有人在低頭使用電子裝置或手機發短訊,或觀看Facebook再予以按讚等。他們這些挑戰法律與道路使用安全的冥頑不靈者,開車時車速明顯的趨緩,車行偏離車道或歪斜壓線。 情況輕者,可以使車陣牛步化,甚者,在換線時不打燈也不查看車行死角等,有時連紅燈都不察覺的就直行而過。這些渾球自己想死,也不要牽拖到無辜的守法者,真是造孽﹗ 警方執行新交通法律的第一個月就逮到了近3萬的違規者,他們根本無法狡賴,因為高清晰的強力攝影鏡頭全部收錄了所有的車輛與駕駛者的所有數據,有錢請再高明的律師也都無法得到寬恕。除了罰款外, 另扣最高可達七分的違規分數,這已無法再於短期內駕駛了(吊銷駕照),要等法官的仲裁才行。與此同時,在被扣任何違犯交通條例的同時,警方立即通知駕駛者的保險公司,保險費用馬上飆漲,任你換任何保險公司都一樣,因為這些扣分是所謂的「危險駕駛」。 諷刺的是,馬路上還是有許多前撲後繼者,我想他們是活得不耐煩了,有什麼多大、多重要的事需要分心的去使用那些電子儀器們?如此不負責任者,早死早下地獄。 今晨收聽到廣播說,就連在車上看電子手錶都屬於「分心駕駛」的範疇,這我倒很贊成,因為交通狀況變化迅速,稍微疏忽就會出事。 . 此帖於 2014-09-23 09:12 AM 被 grc45 編輯. |
|
|
送花文章: 71895,
|
|
有 4 位會員向 grc45 送花:
|
|
|
#4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 |
個人最討厭那些欺騙自己和別人的駕駛,牠們的車牌(由監獄工廠製做的)都被去光水(油漆稀釋劑)所淡化到幾近無色,牠們一般只處理車後懸掛的車牌。
再觀察他們開車的態度囂張、魯莽,經常超高速行駛。還有車輪胎因在高速行駛時,經常蛇行,所以輪胎接地側都磨損到接近圓形的弧度(老實開車者的車輪較接近直角,因為不在高速下離心轉灣的側壓磨損,所以輪胎從車前、後直接觀察磨損很均勻)。 最後,那些在行駛中使用手機者,不是低頭3~5秒再抬頭駕駛,要不就是鬼頭鬼腦的東張西望的查看左右有無可疑的警車。心機如此,想長壽也難。而最夭壽不過的就是不繫安全帶者,看來都是一路好走型的好漢。 還有就是上了一段路或看到警察才想到要繫安全帶的,如此的人暫不論守法與誠實之與否,這種連生命都不顧的不負責任份子,嫁娶到這些人只會很快的等著辦喪事,真是大吉大利。 最讓我看不下去的是亂丟垃圾與拋出煙頭的文明人渣,簡直就是在造孽﹗ |
|
|
送花文章: 71895,
|
|
有 4 位會員向 grc45 送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