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28歲的葉姓男子,有多次傷害、恐嚇及公共危險前科,前年5月因對當時才19歲的女友動粗,允諾賠償20萬元和解撤告,不料前年7月晚間陪女友參加女友妹妹慶生會,分攤費用時認為被女友當凱子要求付比較多,凌晨在自己住處隨手持鐵製摺凳用木質椅面痛打女友頭臉與手腳。
葉父聽見被害人慘叫聲,勸阻兒子:「再打就會死人。」等語,葉男不但不理會,反要父親看管被害人不准逃走,「不然就換你死」,葉父真的坐在客廳徹夜看電視守門,被害人企圖逃走被阻,等到上午9時許哀求葉父陪同就醫才得以出門,趁隙用手機傳訊息給任職的美容坊老闆求助,終於獲救。
葉男否認動粗,辯稱酒醉回家就進房睡覺,不知女友怎會受傷,葉父也撇清沒看管被害人,而是被害人請她陪伴出門,不知用意等語。一審法官指被害人當時滿臉與身上都是血,嘴巴合不起來,得捧著下巴才能勉強說話,葉男與葉父卻推稱什麼都不知道,未免太不合常理,因此葉氏父子有罪,高院昨天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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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折凳! 折凳的奧妙之處,它可以藏在民居之中,隨手可得還可以坐著它來隱藏殺機,就算被警察抓了也告不了你真不愧為七種武器之首!
這篇新聞留言是有網友說出於禮貌上男生都會買單吧!但我只覺得
為何跟女方出去買東西出去吃飯出去玩就要我們男方付錢?結了婚那還沒話說還沒有結婚又不確定是否要走一輩子總不能都是我們男方付錢,女方也要付錢,畢竟雙方都是用辛苦賺來的錢
新聞留言有網友寫的很棒
打人就是不對~
多分攤一點錢是多多少?500?5000?
結婚前不管男生女生還是各付各的,以免到時候想分手裡不清楚,多少新聞都是為了財務阿~
台灣很多女生有奇怪的觀念,國外很少有,就是拿"紳士風度"當鞭子,一抽一抽的要求這樣那樣,例如花對方錢啊,要比較阿~
也因為這樣養出一堆覺得自己多花錢,自己花錢比對方多就是老大的心態,更養出許多花了萬把塊卻被甩而發生憾事的新聞
男女各付各的很難嗎?人家要幫你付那是對方心意,你可以心領可以偶而接受~但不是拿來"要求"
國外有位婦協的員工對女兒這樣說:
如果你有一天交了男朋友,你的生活只能跟他有"情感"上是情侶,而不是"財務"上
祝各位愛的刻骨銘心,分的平心靜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