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草屯鎮前天晚間5時30分發生一起機車與轎車的擦撞事故,年輕男騎士左手掌擦傷,案發現場距醫院步行約1分鐘,但他堅持叫救護車,消防隊員無奈。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該男子前晚行經草屯鎮中正路的停車場出口,與轎車擦撞,人車倒地,造成他左手掌約4公分的輕微擦傷,警方告知他,轉角虎山路「曾漢棋綜合醫院」不到100公尺,但他堅持坐救護車,等車、走上車、躺在擔架上不到1分鐘到醫院,消防員很無奈,PO文稱「這個社會真的病了」。
有網友認為,傷者要坐救護車的紀錄,可能攸關保險理賠。保險人員表示,目前醫療險保單示範條款翻新,不再提供急診保險金理賠及搭救護車給付。(陳亮諭/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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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從出生到現在唯一會上救護車就是我摔傷腿骨折,只好叫救護車,這老兄根本就可以自行走到醫院去,就算去急診我想護理人員也是擦擦藥就可以離開醫院,根本就不需要叫救護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