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就讀某私立高中進修部的黃姓學生,日前在成績單上,被導師評為「人緣欠佳、固執偏狹」,加上平時遭師長斥責,他因而心生不滿,竟對學務主任、校務主任、教務組長和輔導老師等4人提告公然侮辱、恐嚇、誹謗和詐欺罪,4名被告的老師看到傻眼,但法院最後判決這4名老師不起訴處分。
該名22歲的黃姓學生,因不滿去年暑假收到的成績單,被寫著「人緣欠佳」、「固執偏狹、不善合群」等字句,認為是學務主任和校務主任故意修理他。黃生表示,自己被老師無端誤會是去年對遊民潑糞的三人組之一,並認為自己被這2名主任「亂記過」,才會對老師提告。
黃生提到,當時林姓和邱姓主任表示,如果他撤告就可以「銷過」,於是他佯稱已撤告,校方也同意讓他以公共服務銷過。但根據《聯合報》報導,林師和邱師事後發現他「說假的」,便以他欺騙師長為由記大過。
士林地檢署審理後認為,成績單只有當事人收到,校方未公告一般人是看不到,並認為成績單上的「砥礪」評語,並不構成誹謗,加上黃生的導師也證稱,他常與同學間發生摩擦,評語是有根據,因此判處4名老師不起訴處分。
來自:
http://www.nownews.com/n/2013/10/15/99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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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們也可以不管,教師評語可以統一寫普通可以寫優良,也不需要交作業也不需要交報告,反正我就依照筆試成績來結算學期成績,被當被退學是你家的事情,我更不需要什麼體罰,該記過該退學就按照校規處理,我更不需要幫學生求情,你被退學去當兵那也是你的事情,說真的這樣的確比較好,就按照校規處理就按照規矩來,就不會有這些爭議這些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