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論壇說明 |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6 (permalink) | |
|
管理版主
![]() ![]() |
引用:
一個人四次殺人死了三個人 法院最後以無期徒刑定讞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5000466-260106 第四次第三個死者父親難以接受 他年輕的兒子無冤無故被殺 凶手已殺三個人了 法院卻說他已向死者家屬道歉 所以無期徒刑定讞 台灣太多法官都是有"猴心"來著 原來台灣狗語是那麼有哲學深義啦!! |
|
|
|
送花文章: 39317,
|
|
有 4 位會員向 YaYa07 送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