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新聞我站小姐那邊~~首先
1.生意人一定要很小心,因為過失傷害很容易成立!
此案中餐廳的階梯採同樣花色的抿石子設計,為了氣氛現場燈光不是十分
明亮,在這種情形下看階梯處很不容易發現其實是個"二階"設計....
2.此案的法律攻防在雙方的舉證程度,例如被告如何舉證會受傷是原告的
體質關係?..例如舉證她有骨鬆;而原告如何舉證是被告用餐環境燈光照明
不足,裝潢設計容易使人看花眼誤認為只有一階梯而不是二階...
撇開上述的司法層面~~~這新聞會鬧上司法背後原因很簡單
餐廳感覺那女的在獅子大開口,要求十萬以上數字的賠償金....
女子認為餐廳裝潢設計不當,使她跌傷還無法工作損失相當金額的收入與
額外的醫療相關支出.....
他們沒有找到好的人來調解~~根據以前謝律師的節目橋段...
女子的確可以就因為此事件所造成的工作收入損失、醫療相關開銷(連她搭
計程車去看病、復健的支出)、精神上的損害提出求償,且只要她能提出具
體且詳細的求償細目與單據證明這些損害的成立,法官即很有可能按照她的
訴求來執行....
而餐廳方面想要全身而退是不可能的,唯一的差別在於賠的多或少,但是除
非餐廳能舉證骨折、跌倒餐廳方面沒有完全過失,否則都會被判賠的....
這心得是根據過往類似新聞與當時門是展店開幕時接觸到的經驗來看~~~
當時我們門市樓梯裝潢時就特別以防滑材質做鋪設,上樓時還貼有注意腳步
的標語貼紙,下樓時除了注意腳步還多了個使用扶手的標語。操作上要求除
非必要樓梯不在營業時以拖把清理...要在打烊後或者確保客人接觸時會乾燥
才能拖地....雨天門市入口還要鋪設紙板防滑....
目的只有一個!~~確保有心人無法透過司法途徑和法跟你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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