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有那麼難嗎???
媒體報導說警方因為疑點重重才開始調查
首先肇事車輛的保險桿沒有血跡
一般撞死人的保險桿都會留下死者血跡
但這次的保險桿只有破裂沒有任何血跡
並且說死者重一百多公斤怎可能被撞飛落湖
而且死者的傷勢也非汽車撞擊所致
所以警方才會懷疑內情不單純
既然這樣這就不是一件汽車撞死人的案件才對
那為何至今一直都已撞死人來辦案報導呢???
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如果以上報導屬實
那就是先殺害再故意製造車禍現場
不就該將肇事司機嚴加盤查偵訊
怎會放掉不繼續追查呢??
還要死者母親來提告她的媳婦有問題
柯P應該要加強警察的辦案推理等能力才對吧!!
只做表面文章對派出所存廢下工夫
那對案情有啥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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