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被殺死的 ... 被害人與被害家屬 ... 都不是人權團體的人 ...
迪西以前就說過了,有個法官是廢死的,但是有天他的女兒被殺死後 ...
就轉而支持死刑,並設法讓殺死他女兒的犯人判死刑 ...
到底要不要廢死呢 ...
至少以目前台灣的環境來說 ... 其實廢死是萬萬不可 ...
除非能保證,永遠不得假釋、可以關到死,刑期沒有 30年限制,
有地方可以關這些犯人關到死 ... 不然免談。
不然以最近幾年的社會例證,就是放出來後 ... 又繼續殺 ...
這又是誰的錯呢? 法官、人權團體、律師 ... 還是簽假釋許可的司法人員?
不要老是用制度殺人來堂塞了,講了又不修改制度更可惡 ...
那些人權團體之前有新聞專訪說 ... 要是遇到的話會放下 ...
記住這句話「要是遇到的話會放下」... 改天真的遇到了 ...
以迪西舉例以前的某法官 ...
就等著看「要是遇到的話會放下」 這句話是否會實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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