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組╱高雄報導】民眾發燒到左營區楊東穎診所打點滴,收費650元,但診所給病患的收據僅登載150元。對此,楊東穎診所僅說:「是忘記給!」其餘不願說明。高雄市衛生局醫事科表示,查獲診所確實漏開收據,已開立警告函要求改善,否則,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
最高可罰5萬元
呂先生表示,10月21日女友因發燒,到高雄市左營區自由三路的楊東穎診所看診,醫生診斷後,並打了一瓶點滴,打完點滴、領藥後,當場繳650元醫藥費,但診所只開立150元,含掛號費100元,藥品部分負擔50元,另500元不知名目是什麼,也沒有收據,「質疑診所多收費。」
經呂先生向衛生局檢舉,診所向衛生局坦承漏開收據。高雄市衛生局醫事科承辦人員陶良榆表示,根據《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應開給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之收據。未開立者,給予警告處分,並限期改善,未改善,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對此楊東穎診所表示:「是忘記給,不是漏開!」已向衛生局說明,應不用向媒體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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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AA%E9%96%8B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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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有些同樣都是內科診所有些掛號費就要150,有些只要100?同樣都是健保為何就差別
這50塊?有時候是想說給醫生賺50塊吃飯錢就算了,這新聞點滴為何沒有健保給付那種?還是
說這診所沒有進有健保給付的點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