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的龍潭購地案,
購地本身也是一切合乎法令呀,
(只不過在過程中,有扁家的力量介入)
最後有把地退回去,有把錢收回來嗎?應該沒吧...
早年,強迫徵收土地,收歸國有,做為製糖用途,
現在都變成台糖加油站了......一切合法呀 =.=
由國家來侵占他人田產,沒有非法的疑慮呀
耕者有其田政策,硬是給當初的地主,硬塞了一個【有錢人就是該死】的原罪,
強迫把相關田地分給佃農(對佃農來說是德政...)
這年頭真的有什麼【法】是[合宜]的嗎?
好像全都是給律師找洞鑽的...
高雄市當年合併後,為了所謂的美觀,強迫徵收鄉下地方的部份土地(可以種田的地哦),
硬是把它填平,弄成水泥地,再加幾個小柵欄,看起來像小公園 =.=
(為什麼我會知道?因為我的旗山老家就有一部份土地被徵收...)
結果現在全都生繡了...
(平時就沒人會經過的地方,硬是把可以種田的地拿來填平,
真不曉得睡菊當時在想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