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瑜╱台北報導】北市一國小二年級家長林媽媽昨控訴兒子去年就讀麗湖國小時,遭同班A生推擠、威嚇、持BB槍射臉等,提出霸凌申訴竟都不成立,氣得轉校。校方回應,霸凌申訴會議認定林生非遭長期霸凌;北市教育局認校方處理無瑕疵,家長不服可提訴願。
「屬孩子正常互動」
林母昨由市議員張茂楠陪同出示兒子求診心理醫師及受傷證明,控訴兒子小一下學期時,長期遭A生言語威嚇及肢體推擠,去年3月戶外教學時被A生以言語恫嚇要求讓位,6月被A生拿BB槍射中眼窩,兒子曾說「好害怕」。
林母說,她向校方提霸凌申訴,提出兒子求診心理醫生及受傷證明,霸凌案竟不成立,氣得將兒子轉學。張茂楠痛批校方「末稍神經失調」。
麗湖國小校長胡慧宜說,家長提出2件受傷文件,校方召開會議,但認定非長期霸凌,言語及肢體騷擾屬孩子間正常互動,已心理輔導受害學生,並處分A生愛校服務,加害學生家長已向林生家長致歉,但不願轉班校方也無法強迫。
北市教育局國教科長李慧銘說,校方處理無瑕疵,林母可提訴願或行政訴訟,另會強化校園霸凌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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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既然學校說這是屬孩子正常互動並非霸凌,那是不是我可以拿教師或誰的小孩用BB槍甚至真槍朝小孩眼睛射擊?????拿BB槍打人講實在的可以告傷害罪喔,講不好聽的BB槍能帶到學校嗎?我今天看誰不爽跟誰有爭執是不是可以拿BB槍甚至真槍對人射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