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得無厭
為逮捕「大稻埕頭號殺手」陳福祥,警方針對他販毒網絡人際關係追捕,警方表示,陳福祥期待可以靠幫派快速致富,但前年假釋出獄後錢缺很大,只要能賺錢的活,包括殺手工作他都做。他曾跟朋友說:「我不貪心,只要賺滿3千萬就收手。」
恐瞞著老大剪貨
檢警調查,在該件槍擊案中聯繫過殺手陳福祥的陳威宇(38歲),與小弟蔡宗育(24歲)及蔡鎧陽(21歲)受中部大哥之託,北上向大同區角頭老大談判,因大同角頭拖欠台中大哥二千萬毒品,因此這次他們打算付400萬元現金,取走價值2400萬元的貨品。警方研判,陳福祥與角頭可能不甘損失價值2千萬元的貨,因此殺人拿走400萬元現金。
由於陳威宇向警方說,他以為陳福祥與兩名小弟在停車場完成交貨,因此將錢給了陳福祥,對此檢警也存疑,因為在沒有確定小弟拿到貨,「會乖乖地把錢交給對方?」懷疑陳對案情有所隱瞞;專案小組也不排除,陳福祥可能因吸毒花費太大,已沒錢買毒,乾脆豁出去瞞著老大幹掉對方「剪貨」再遠走高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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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想到痞子英雄電影裡面把要給老大的錢拿來自己用的下場就是被同組織人員給斬首
殺雞儆猴,這小弟我看被他們老大抓到可能不只有家法伺候可能是小命都沒了,只能說貪字
害死自己搞不好也害死自己家人或親朋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