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7, 06: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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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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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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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a471
沒錯!~~就是這個~~~~
當時區經理講的個案就是一個國中生花三萬買筆電,後來大人帶
東西要求退貨,店長認為這是當面買賣又沒詐騙不同意退貨,結
果公司就收到存證信函,用上述法條來壓公司認為要無償退貨~
最後協調是雙方退一部,要嘛你買方自己上網二手賣掉,要嘛就
是折損多少%不能原價買回..............買家最後不想損失就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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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對的案例呀!!
所以要全額退費就是要店家不得隨意賣給未成年少年
如果這樣妥協處理, 以後店家哪會在意賣給誰呢??
三歲小孩來他也敢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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