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謝姓男子元月初指控鄰居鄭女,將狗大便放在他汽車後擋風玻璃上,深感到「被侮辱」,憤而提出「公然侮辱」告訴;鄭女則認為郭飼養的狗在他家門口「方便」,感到恐懼,才放回他車上。兩鄰居的紛爭,讓夾在中間處理的員警大傷腦筋。
警方表示,公然侮辱必須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共見共聞」才構成,若怒罵對方為「狗大便」,才有可能造成侮辱,但放置狗大便狀況,真難以構成侮辱。不過謝男堅持提告,警方受理後函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謝男控訴,去年11月鄭女倒車擦撞他妻子的汽車,隨後便掃起「一顆」狗大便,倒在他汽車後擋風玻璃上,甚至還大聲說「車被撞是報應」!
謝說,亂放置狗大便已經嚴重羞辱他人格,因此決定提出公然侮辱告訴。
鄭女則憤憤不平說,當時倒車見到路面上有狗大便,感到恐懼下而忘記踩煞車,才擦撞謝妻轎車。
該顆狗大便則是謝惡意將狗牽到她車庫前便溺時出現,只是將狗大便物歸原主而已。
員警說,謝與鄭長期有嫌隙,自4年前起接連有刮對方汽車、逼車等狀況,雖事後都和解,但大小紛爭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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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ws.yahoo.com/%E9%84%B0%...160000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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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決定一切我就以我個人來說好了:
如果你一開始給我的印象就不好或你講出什麼讓我不
高興的話除非你做出讓我覺得這朋友可以交的行為否則我不會給你好臉色與理會你的,這很
公平就算事情過了好幾年也一樣因為我對你的印象中就只到好幾年的事情,這新聞我想謝姓
男子與鄰居鄭女可能之前哪一方給對方就是不好的印象或講出什麼讓對方覺得你這人怎麼
這樣的話語,事出必有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