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女區經理不甘受辱怒告妨害名譽
顯然她告錯了狀
只是叫她罰站, 沒有妨害名譽呀!!
碰到法匠咬文嚼字是更無奈的
找個好律師告對了才管用
不然律師都要喝西北風了啦!!!
自己沒帶資料是不對啦!!!
但也沒必要乖乖聽話去罰站
搞不好營管部長就是在考她的臨場反應
不要跟著顧客無理的要求去做
連這點能力都沒有
真的是很失職無用的人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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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說真的這主管可以要這位女經理回去拿簡報再回到會議室,或是乾脆直接往上呈報看
高層要怎麼處分這女經理?我覺得在職場上面主管本來就沒有資格要下屬罰站,因為你不
是人家父母也不是人家的誰你可以用處分方式,甚至嚴重開除或資遣都可以,就是沒有
資格要人家罰站甚至動手動腳的,要下屬罰站不知道算不算強制罪喔,當然動手打下屬那
的確就是傷害罪,跟下屬說什麼我要找人殺你打你我混幫派那應該是恐嚇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