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論壇說明 |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
#1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 ![]() |
健保的規定
只要一出生或健保開始日 每個國民都不能少繳一天的保費 只要少繳就被停止健保看病的權利 所以不少人失業後沒錢繳保費 生了重病也只能等死一途 但是有錢出國一年以上者 可以申請免繳健保費 這是什麼道理呀!! 那沒出國有沒看病的 為何就不能停止繳保費 顯然是政客與立委的勾結 不然怎會有這法規的成立啦!!! 出國就可以不用繳保費 真的是不要臉到家的條款 人民也沒幾個在乎 卻一直計較著給大陸人健保 真的是讓人看扁了台灣人的IQEQ 如果出國就可以免繳保費 那沒看病的豈不是也該免繳 那些混 蛋!!! 健保當然是只要你活著就必須一直繳下去 哪個保險不是如此的呀!!! 通過此條的政客與立委 比台北四大弊案還可惡一萬倍呀!!! |
|
|
送花文章: 39317,
|
|
|
#3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 ![]() ![]() ![]() ![]() ![]() ![]() ![]() ![]() ![]() ![]() ![]() ![]() |
二代健保對僑民多了 戶籍(沒移出就要每月繳)與時間(兩年沒就醫,回國需等半年才可復保)的限制
但出國xx天以上則還是可辦停保,只是回國後要多繳三個月的保費 又加上機票錢 除非是重病否則不易佔便宜,會回來看病的並非都是貪那醫療費 常有是因為台灣醫療技術的關係才選擇回國看病 而據統計華僑的健保費-醫療支出雖然還是 入不付出 但都控制在億元內 而台灣沒錢繳健保並不會因為停卡而無法看病 因為醫院不能拒絕病患就醫的權力 所以健保真的虧錢的地方(目前二代因為補充保費與5%的保費等關係已無虧錢) 是其他方面 (比如藥價合不合理) 比如醫院詐騙健保費(沒病裝有病) 每次查獲都是千萬起跳 這更可惡 |
|
|
送花文章: 2060,
|
|
|
#4 (permalink) |
|
管理員
![]() ![]() ![]() |
我覺得健保最啞巴吃黃蓮的是醫療機構詐騙健保~~
到目前維止,並無哪位醫師因為詐騙健保而被吊銷醫師執照的~ 在台灣的外籍人士均按照規定符合資格才能投保,每月也都有繳費~ 有繳費就能讓他用,沒有什麼虧本問題~~除非他是老年人或者得吃藥 當飯吃的才能回本.... 當年我領健保卡時,公司換卡單位的阿伯說"健保就是你們年輕、身體好的 先出錢給人家看病,等你老了或者有需要了,人家也幫你出。就像標會一樣" 這篇報導本身充滿了誤導與挑撥的成份,一次大陸都沒去過連台胞證都沒辦過 的可以被去大陸十八次和不知幾次有台胞的罵賣台,你認為那姓馬的敢作這種 被人公幹的事嗎?!~~ 白紙黑字的法條是那群政客搞的,如果不同意請先找那群傢伙算帳先~~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
|
送花文章: 79420,
|
|
|
#8 (permalink) | |
|
管理版主
![]() ![]() ![]() ![]() ![]() ![]() ![]() ![]() ![]() ![]() ![]() ![]() ![]() |
引用:
先得到社服幫助解決保費問題 (有人全額政府專款補助 也有人一筆勾消) 接著就能解決自付額問題 住院部分負擔是有上限的 雖然沒看過單據沒法確實分析 但也不是沒看過單據 一般病房住了一個多星期自付金額2000出頭 所以6萬已超出很多 (除非是把開刀之類的也算入) 有時院方會提供 非保險病房 那時自負就比較多 院方必須先徵得家屬同意 至於能否體認他人 講那是沒意義的 (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 大家在網路閒聊這麼多怎麼可能有 保費的困擾 總之就如前言如果認為不該如此就要自助 去電政府是最快的 (甚至民代) (所謂天助自助者不是單指完全自我解決,也包括自己找協助對象,但原則是都不可就此雙手一放) ======補充====== 剛好有人也有問到 部分負擔上限問題 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1010052300372 此帖於 2015-02-05 02:25 PM 被 mini 編輯. |
|
|
|
送花文章: 2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