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向台北市民表達遺憾,因為情況如同高雄一般.....
跟據腦袋資料庫的資料顯示
1.森林樹木主管單位是林務局,警察與檢察官只是配角,他們
三個必須按照職務範圍彼此配合協同作業....
2.1$$所指的有問題木料到底是不是贓物應該不難認定吧?
A就砍伐方式來說..
漂流木屬自然因素毀損不該有人為工具痕跡,且外觀與砍伐的不同..
盜伐就不用說囉~人為的且外觀比漂流木要好
B樹種更是單純,找位植物學家來鑑定嘛~~如果你瞧不起資深木雕師
或相關接觸木料的從業人員看法...
C取得來源是否合法,這也可以查一查相關文件的內容
3.不能因為人家有前科就主觀認定人家的木頭一定都是贓物,否則收過
人家陳先生鈔票的我都可以主觀認定是敗類囉?
結論~~我點根菸喝杯咖啡繼續看下去,看這傢伙到底要把自己的形象
揮霍到什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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