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騎士控訴,潘男將她攔下,對她言語性騷擾,還摸她胸部、臀部,甚至偷走她的包包,告他涉性騷擾、竊盜等罪。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潘男供稱,他與女子坐在各自的機車上聊天,沒有偷摸對方,也沒有言語性騷擾,更不可能偷對方包包。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2人將機車停在路邊27分鐘,未拍到潘男竊取女子手提袋畫面。新北地檢署認為,女子與潘男在路邊交談了27分鐘,兩人還交換LINE帳號,認定潘男罪嫌不足,將他不起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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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用line有個習慣,就是會把真實世界且常常聯絡的好友才會加入,如果是網友或久久才
見面的朋友或碰過的人我就不會加入,而且說真的line電腦版我不想說因為除非是公司用否則
我不想隨意把私人帳號拿到公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