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處境很艱難,邦交國沒幾個,而且大多國力低下,處處需要外援。
自從中共與許多國家建交後,在建交公報中明確表明,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問題,
建交國不得與台灣『省』有任何涉及主權分裂的行為,不可以提供武器更不可以支持台獨。
老美在當年背棄台灣時,不得不以所謂的「台灣關係法」曖昧的扯上美國的國內法來勉強向盟國交代。
台灣的中華民國被背棄了,她又不是美國的一州,怎能援引美國的國內法來處理,這在海外多年、多國、多地所遇到的外國人們都一直無法理解。
他們說,既然承認中共為唯一合法代表中國,那麼中國的台灣再怎樣也與美國無任何關係,所以哪來所謂的國內法的保障。
對於此一質疑,不但困惑國際人士,也同時困惑著個人。難道台灣已被默許成美國的領土了?但是中美建交公報寫的那麼的清楚,又作何解?
綜合上述,難得還有唯一的美國敢賣軍火給台灣,但是美國也在同時承受著中國的極大壓力。就因此也更促使中國認為美國是兩頭蛇,
這在美國方面的解釋是,我們只賣足夠用來防衛台灣的武器,而且不是攻擊型的....
AH-64E 是最先進的攻擊性武器,中國當然不爽,但是美國的想法是,它們的航程根本無法飛行到中國大陸,所以是防禦性武器。
但這中國又反對了,因為任何中國內政事務,美國不但不能干涉,更不可以私下作任何決定,更何況是軍事尖端武器。
就這樣可以看出台灣取得武器的來源實在是很難得,目前全世界只有美國還能賣武器給我們,此一源頭若斷了,怎辦?
美國得罪不起,他們的戰略,一般國家都不得不配合。所以附加的條件,尤其是軍事祕密非常的嚴苛,這是有苦難言的地方。
一般能輕易進入軍事重地的非軍職人員,天曉得會造成什麼不可預測的後果。面對國家安全與全民利益,納稅人的錢絕對要用在刀口上。
觸犯軍法根本沒理由強詞奪理,李倩蓉的不智發言,正代表她的無知與膚淺。很慶幸台灣的警覺性還在,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有人就是禁不住美人(這個我質疑﹗)的誘惑,可憐卻因此害慘了一些無辜的相關軍方人員,究竟軍法是無法通融地。
那些網路上截取的照片,要定罪很難。但是若是發表在自己的臉書上,你就罪證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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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於 2015-04-09 08:51 PM 被 grc45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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