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萬安演習今天下午將在北部7縣市舉行,照例人車將進行管制,民眾切記應遵守規則以免受罰!歌神張學友就曾經在萬安演習時在路上拍照留念,還因此觸法遭罰款。
2004年張學友來台宣傳時,正巧碰上進行萬安演習,歌神頭一回見識到台灣的防空演習。當時工作人員替張學友在空蕩的大馬路上拍照留影,之後還廣發媒體。據宣傳透露,張學友當時直呼不可思議,「怎麼可能下午兩點鐘,台北的車子都不見了,好像在拍電影!」,但此舉已讓外界質疑張學友不守演習規則而觸法,而事後遭罰款,經紀公司也發表道歉聲明。
警政署表示,根據民防法第21條規定,萬安防空演習時,有關機關可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等管制,不服從或違反命令者,處新台幣3~15萬元罰鍰。「歌神」張學友的行為顯已觸法。民防組官警強調,演習視同作戰,因此這項規定沒有任何例外。
來自:
http://udn.com/news/story/7260/867419
================================
我都覺得演習時候除了警察要管制交通之外,軍方也要派出復仇者飛彈車輛或其他防空車輛
在馬路上跑來跑去演練隨時攔截敵機狀況,天空中也要看到戰機演練攔截敵機狀況,而不是
說只有警察管制交通軍方沒有演練那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