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那這個人才領45萬多算50萬好了~~媒體說他月薪一萬多點點....
搞不好是兼差所以沒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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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有所謂的最低薪資,
所以...最最最少...會是...19273元 x 45個月...
當然啦, 這個部份因為不是刑法...所以雇主沒給付,
也沒用..........
因為, 那只是勞動基準法,
最後就變成是, 勞工(或其家屬), 對其提告,
然後法院判決雇主必須支付這筆錢...
然後, 民事判決, 頂多只能讓家屬依法來申請扣押其財產,
然而, 法人是【法律人】, 不是【自然人】, 法人是可以輕易死掉的(惡性倒閉),
...
反正不論如何, 勞工一定是最吃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