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返回   史萊姆論壇 > 綜合討論二區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忘記密碼?
論壇說明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Google 提供的廣告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舊 2015-05-26, 11:27 AM   #6 (permalink)
列管會員
 
lutunhsiang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278416
在線等級: 級別:53 | 在線時長:3126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53 | 在線時長:3126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53 | 在線時長:3126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53 | 在線時長:3126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53 | 在線時長:3126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53 | 在線時長:3126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53 | 在線時長:3126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53 | 在線時長:3126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
註冊日期: 2007-08-31
VIP期限: 2009-12
住址: Taichung
文章: 14124
精華: 0
現金: -3 金幣
資產: -3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getter 查看文章
很多有關於「智慧財產權」或是源自於「網路」的官司 ... 目的就是要錢 ...

把對方告到監牢裡並非其目的 ...

之前某些照片網站也是,上頭寫些「歡迎轉貼」... 但又寫的不清不楚 ...
簡單的說就是要誘導人「轉貼」 ... 當有人「轉貼」之後,就對轉貼者提告 ...
說侵權 ... 很多都是私下和解 ... 某些律師認為這個涉嫌恐嚇 ...
但也有律師認為雖然網頁上註明「歡迎轉貼」,但一樣要跟作者取得「授權」
否則仍有侵權的疑慮 ...

有些則是利用網路上的「筆戰」... 找機會控告對方「公然侮辱」... 目的也是一樣要錢 ...

這些類型就看對方是否了解法律 ... 對方不懂法律,就可以大賺和解財 ...
當然還要看你的律師厲害不厲害也是一個關鍵 ... 不厲害的律師,能贏得官司也會打輸 ...

因此少些不當轉貼或是轉載、少跟人「筆戰、口角」 ... 也就是「沉默是金」的保身之道 ...
以前人是有糾紛或怎麼樣的情況下再怎麼溝通再怎麼協商都沒有用真的逼不得已才走向法律途徑,而現在是我看到誰寫什麼不高興或怎麼樣就要告,總覺得現在有些人把法院與法律當成什麼了,檢察官與法院人員不是閒閒沒事做

此帖於 2015-05-26 02:35 PM 被 lutunhsiang 編輯.
lutunhsiang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56979, 收花文章: 12813 篇, 收花: 50123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向 lutunhsiang 送花的會員:
YaYa07 (2015-05-27)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文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啟用 BB 語法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語法
論壇禁用 HTML 語法
Trackbacks are 禁用
Pingbacks are 禁用
Refbacks are 禁用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2:00 A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6,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