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那個倒楣的公眾名人遇到這等事
否則在法條上大概是不會有什麼大改變的
最近「瘋」新聞很多
就是媒體喜歡報
讓大眾只能收
所以很多潛藏的份子慢慢被激化出水面
開車撞總統府 不耍狠沒法得到宣洩
感覺一切都是從
帶屍味的大王花在立法院種下第一陀摁摁開始
原本單純的政治性恐攻
在司法上久久不見結果
感覺 船過水無痕
而留下的就是吶臭味在人心中迴響
輕者學猴子爬國道電桿
重者就不敢面對精神科選擇摒棄人性
法條上只能算是半個治本
判決只能算是治標
如果媒體能不當幫兇 天天舊聞當新聞撥
帶頭搞霸淩典範
相信心智薄弱的潛在份子會選擇把話說出來而不是把鬱悶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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