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上午宣布開始接受全球海內、外申請「中華民國抗戰勝利紀念章」,不管是當年國軍編制內共黨的「八路軍」、「新四軍」,或曾實際參與8年抗戰後轉投共軍者,現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國防部都從寬認定,願意頒給這座紀念章。對此,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徐衍璞說,他的認知是,只要在民國34年9月3日前隸屬中華民國國軍,出示抗戰勝利時當時的軍種與階級,曾參加過什麼戰役,隸屬什麼部隊,國防部都可由其提供的資料來作審查。
他說,抗戰官兵當年留在大陸沒有出來,或都有一些個人因素,但國防部的認定,是參戰官兵對八年抗戰的貢獻,我們必須予以正視,只要參與抗戰,對國家有功者,國防部都會發給。
徐衍璞說,紀念章發給規定說明得非常清楚,發給對象是中華民國參與抗戰的官士兵目前健在者,都可提出申請。對於八路軍,他強調,他的認知,只要是中華民國國軍,都可以提出申請。
他進一步說,抗戰勝利經過70年,整個審查認證,國防部是採取從寬原則,因為抗戰官兵對國家貢獻有目共睹,發給此章不論是在台澎金馬地區、海外、港澳或大陸地區,只要本人提出申請,出示身份證件,就算人在國外,拿的是外國護照,只要是能證明是本人;且申請書提及,只是在民國34年9月3日前隸屬中華民國國軍,出示抗戰勝利時當時的軍種與階級,曾參加過什麼戰役,隸屬什麼部隊,都可由其提供的資料來作審查。
他表示,抗戰官兵留在大陸沒有出來,或都有一些個人因素,但國防部認定,參戰官兵對八年抗戰的貢獻,政府必須予以正視,只要他參與抗戰,對國家有功,政府都會發給。
來自:
http://udn.com/news/story/1/954863?fb_ref=Defau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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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前戰死在中國與我國之日本士兵也要申請保家衛國之紀念章,因為這些日本士兵也是因
為長官命令才去中國那邊打仗,也是建立一個安居樂業的大東亞共榮圈,所以也要讓戰死的
日本士兵也要供奉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