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怎麼樣的言論,以二戰後現代民主化的日本大家討論其動漫文化或是某些值得學習的
民族文化,眾人是會接受的 ...
但是唯獨二戰時期的「
軍國主義」的日本文化與思想,是不被眾人所接受的 ... 其中一項
就是最近在版上被迪西看到的「
大東亞共榮圈」。以當時的日本以建構「
大東亞共榮圈」
為由,向諸多國家開戰,引發諸多苦難。這點跟德國當時的「
納粹主義」是一樣的。
當然以日本二戰時期的「
軍國主義」就跟「
納粹主義」都會是「
禁止事項」。當提到這些
時,又藉以「
言論自由」來講有的沒的,或多或少都是相關到「
禁止事項」的文句時。
看待這些文章的人中,有的人可能會想起當年的「
痛苦」 ... 。甚是有的人會認為發文的人
是在
踐踏他人的傷痛。
一、就算是「開玩笑」也要講求「分寸分際」,不是 "任何事物" 都可以開玩笑的。
「
納粹」在無數的國家是被極度痛恨的「
禁止事項」,在這些國家中,都是有法律明文
禁止的 (有關納粹的物品、服裝、標誌、圖畫、煽動、開玩笑等等)。
很久之前的新聞,就有該地區的人以「
言論自由」提了這個,馬上被以當地的警方逮捕、
當地法律處罰 ...,當事人提出了「這是
開玩笑的」,依然受到當地法律的制裁。
二、「言論自由」是有其範圍的,不是 "任何言論" 都可以無限上剛。
在上述事某地區的事件中,那個當事人除了以「這是
開玩笑的」外,另外提出「
言論自由」
但是一樣被打槍,照樣被法律處罰。
不過現在網路可是四通八達,發了文章,以不像是過去,只會在某些地區流通。而是等同
詔告全世界,只有看的人因為語言的關係,只差別有沒有辦法懂而已了。
萬一有人在美國或是國外提告了,比方說迪西自己或是 A大 或是 誰誰誰 ...
以迪西來說就非常頭痛了 ...,因為第一次出國是竟是為了官司,這多丟人啊。 然後不飛
老爺或是版上如 Ya 大還可能以連帶關係人要跟著出國 ...。好糟的感覺,也非常花錢。
若是真的迪西遇到了,被人在美國或國外提告「網路文章」的官司,迪西想想還是切腹
比較快吧。
在有些時候,不是問自己的律師怎麼說,而是要看對方的律師與法官怎麼說? 畢竟人不同,
見解可能也不同。若不幸的,遇到的是對方的律師超級厲害,在加上恐龍級的法官 ...
原本沒事的官司也會變成有事。
所以,中國有一句話叫做「
謹言慎行」,發文 (言) 多留意小心的道理就在此。
以借用後面的例子之一,台灣的「
人人有靠腰的 BOSS 人物的重新設計」事件,迪西
看過起初認為兩者相差十萬八千里,但在外國人眼中就是,挑起了那個。要說是「
開玩
笑」或是以「
言論自由」、「
創作自由」來說。對於這些人,有的還可能是經歷了「
那個
傷痛」的人來說,絕對不是什麼「
開玩笑」或是「
言論自由」、「
創作自由」的狀況,
反而是一種侮辱、噁心、歧視,更甚至是迪西之前提過的「
踐踏他人的傷痛」。
最後這個「人人有靠腰」的作者,在經歷過有外國人的實地訪查後,只好修改 BOSS 這個角色
的樣式。
語言的不得體,講嚴格點「
開玩笑」或是「
言論自由」,是會太牽強了點。但是對於某
些有過「
那個傷痛」的人來說,這根本就不是在「
開玩笑」或是「
言論自由」的話語。
這就是另一句中國的話「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的情境狀況了。
不管是「
言多必失」或是「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最後都是要「
謹言慎行」也就是
「謹慎發言 (文)」會比較好,必要時「
沉默是金」也是個選項。
反正網路論壇的發文,又不是現實生活的講話。只要在按下「
送出」之前,回過頭審視文
章是否得體。也可以減少「
出糗」的狀況,還可以磨練文筆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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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事件
克羅地亞球場驚現納粹徽號 或遭歐洲足協重罰
台灣之前的「
人人有靠腰的 BOSS 人物的重新設計」事件
Yorosen! (章節 希特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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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有正面討論嗎? 有 ... 但不是像誰誰誰的發言方式
顛覆傳統印象,德國納粹做正確的十大事件,真假迪西就無法考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