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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5-06-14, 01:35 PM   #14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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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各種環境內,在一定的函數定義下,因共識而融合,再由融合而成團隊,最終在理想與奮鬥目標下成立了國家。

個人家庭積分化,它的延伸就是國家;由國家微分化,最後又重返到個人。思維振幅皆應在合理的上下範圍間,簡言之,就是共識。

善由小處緣,惡由肆意霸。網路力量無遠弗屆,言論規管相對困難。唯一可被接受的不是所謂的言論自由,而是自我約束的邏輯範疇。

此地無言三百兩,動則引用「言論自由」者,就是在濫用該自由。自由的定義,是以不傷害到別人的感情為圭臬的,所以所行所為要審慎智慧。

現在的所謂自由,就跟眼下的教育一樣,全都走了樣,根本蹂躪了原旨。拿自由雞毛當令箭叫囂者,個人成就絕對不會走出虛擬世界進而出類拔萃。

盲目衝動地假借言論自由,挾文字行煽動鼓吹賣國求榮事實者,在自己不得志的窩囊反彈下,所輸出的就是侵犯別人意識形態的魯莽行徑。

濫用自由傷害別人感情、蓄意鼓動別人跟風者,膽大敢試法還自我感覺良好者,若還縱容的話,那麼這就有違善良的版規之要求初衷。

頻密犯規,在不斷的重蹈覆轍下,是可忍孰不可忍?當被濫用的言論自由讓人感到不舒服時,這就是典型的網路霸凌。

從文字思維的敘述中,可以充分的反應出發言者的執意動機與不堪背景;被容忍不代表可以就此坐大,做人處世要學習如何尊重別人。

悖理求虛,不正實務,成天抱怨,鼓勵殺戮,置國家與民族自尊於不顧,只向蠻敵卑躬屈膝,這種人值得尊敬交往嗎?

高不成,低不就﹗看到負面的宣傳,本人實在很不舒服,這是欲蓋彌彰的網路霸凌。

言論自由?別人的感受呢?

公器私用,猥褻自由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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