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移民就要有兩樣條件,一是有錢(投資移民),二是有才(技術移民),
千萬不要不請就去,你的檔案資料上永遠記錄著此人不值得被信任,在偵查單位的個資內永遠的緊跟著,表面不追究,事實上是執法人員的最愛。
小心駛得萬年船,在移民國不出事則已,一旦出事就什麼都挖出來了﹗到時什麼政治權力的保障全失,什麼內幕就完全不保留的公諸於世,例如,非法入境,投機移民等。
說存錢要移民,那是無法合法成功的。除非是跳機非法居留,再走什麼旁門左道的歪路子,勉強達標。等到拿到基本的居留權後,人也什麼鬥志都被當地的現實環境給磨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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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於 2015-06-19 07:22 AM 被 grc45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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