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2013年處分9家民營電廠聯合拒絕與台電公司協商修約案,處以高達63.2億元的重罰處分,但民營電廠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去年11月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公平會敗訴,公平會提起上訴,公平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近日獲得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支持,認為公平會上訴有理由,將全案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重行審理。
公平會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先前判決公平會敗訴主要理由,是認為民營電廠彼此間沒有競爭關係,也沒有發電市場存在,不符合聯合行為要件。
不過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購售電合約得經雙方會商檢討修正,且各電廠的交易相對人都是台電公司, 加上有關聯合行為的其他要件,像是對市場功能有無影響等,亦應調查釐清,因此將原審判決撤銷,發回審理。
公平會指出,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結果表示欣慰,未來在訴訟過程中仍將持續努力,爭取最終勝訴,以維護執法公信力並為市場競爭及消費者利益把關。(中時即時)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1004718-260405
63億???
他們真的會繳納罰款嗎??
9家民營電廠吃定了人民
當年不平等賣台合約是誰簽的, 怎都沒媒體要報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