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邊都是片面之詞,我沒有看到整個事件的全貌~
1.司機為何爆怒?~~~只因為乘客要求按照劃位位置坐?
2.被害人有無對司機言語暴力?
3.國光公司明顯有卸責之嫌,僅因你的司機打人見血就火速開除?~無需深入了解內情?
一輛BUS跑國道的肯定就是按照座位數賣票,因此該車肯定沒有所謂的"站票客",既然
如此理論上即使不按照劃位規則坐每位乘客都會有一個位子可坐。被害人是一個人搭車
,如果是兩人搭車可能會因為想坐在一起所以會有換位問題,一個人應該還好....
除非~~司機精神有異常,否則司機不會無來由的突然暴怒....(心情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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