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cwvdavid
服務業(或醫院人員)必須等到有人交接??
憑什麼呀,叫那些沒被服務到的(沒看到病的)人隔天再來呀。
(準時下班是台灣人的權利呀,
憑什麼要求自己的工作就可以放到隔天,
然後要求別人要當天替你把事情都做完呀。)
對自己有利...對方不應該準時下班
對自己不利...自己應該要準備下班
果然是不公不義呀~~~太不公平了~~~
台電人員下班之後也不應該被迫出來加班的,
遇到夏天的深夜有變電箱跳電,
應該要叫那邊的人乖乖等到天亮才對,這些人不應該打電話去台電罵,然後要求緊急搶修
急診室是在剝奪醫護人員睡覺的權利!!!(醫護人員有權利要求晚上可以睡覺,不要照顧病人)
遇到天災(或某些災難),也應該叫身處現場的受害者乖乖等到天亮,
等到醫護人員上班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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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醫護人員,一堆人都被迫超時工作呀,
而且幾乎都是沒有額外的錢可以拿的呀!!!
以後開刀開到一半,下班時間到,應該要停下來休息,
等交班的醫師來再換人繼續開刀~~
如果交班的醫師臨時請假沒來,就叫病人慢慢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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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就是很大的問題,就算會有網友說有勞委會核定的責任制工作共36種,可是只要超過
下班時間就是要給加班費,現在重點是在於我國企業就是不想給加班費只想要讓員工多付出
勞力,我覺得現在我國企業主就是不想多付錢只想要壓榨員工,反正我不給加班費你要碼繼續做要碼就bye bye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