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瀆舞弊是到處都有
原因是人性與制度
人都有貪的動機與慾望
主要是在制度, 制度設計的好, 就可以防弊
歷朝看下來, 做的最好的是商鞅
他立下的制度百年不壞
首先他規定當日事當日決, 不准過夜, 過夜就嚴辦.
立決是防止舞弊的不二法門. 也就是根本不給說情收賄的時間
官員要當場依法做出決定, 這要有足夠的法律素養
所以官方會每年不定時的派人來考核, 未通過的斬立決
所有的法條都必須依中央政府的來解說與執法
不容許自己變更與加減, 新舊法令都要嫻熟
如此官員立刻就可決定裁決, 不需拖拉延宕製造關說舞弊的機會
管子也說法令的解說權在中央
不容許其他人等胡亂解釋
可以東說西講的, 法令就模糊不清, 任人自圓其說了
這就是所謂的"亂法"
現在是言論自由
法律是大家高興如何解釋就如何亂說
當大家都可以隨便亂說時, 自然就是亂亂亂
是非公義都混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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