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story/1/1109946
日前一則「蔡英文家族企業海霸王在大陸深耕發展」的文章在LINE和臉書瘋傳,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不滿遭到抹黑造謠,委請律師前往刑事局告發,被屏東分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屏東地方法院裁罰。日前屏東地方法院日前裁決結果出爐,裁定「不罰」。
有民眾日前透過通訊軟體Line、網路平台散播謠言,指蔡英文家人投資民間企業海霸王,在大陸成都擁有物流園區、專屬私有鐵路。民進黨認為此舉透過網路發黑函造謠,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的「散布謠言 」、「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蔡英文在今年六月委託律師黃帝穎,前往報案告發。
其中一名被告的陳小姐,屏東法院裁定在7月底出爐,認定網友言論因不確定真實姓,有加註問號,加上原本只想要給朋友閱覽,但因為不懂臉書設定,才會設定為開放。雖然內容有誇大民眾與政黨的矛盾,但不足以造成民眾的負面心理,並沒有構成違反社會秩序法的要件,所以裁定不罰。對此,民進黨中央表示還要進一步了解。
由於這不是唯一一起類似糾紛。八仙塵爆案之後,一名余姓男子因為在Line群組散播「奇怪,太反常了!八仙樂園的總經理陳慧穎,是民進黨的大金主、萬海船運集團董事陳朝傳的大千金,民進黨這次怎麼不出來罵 街呢?…」,也被民進黨舉發,台北市刑大同樣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轄區分局,引發外界批評「台北市刑大成政黨打手」批評。海霸王案法院裁決結果是否成判例,預期將受到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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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是律師策略奏效 (說文解字下 不確定性 確立)
說道所謂的散播
一對多
才叫散播
發給朋友,而朋友轉發給大眾
如此的行為「朋友」才叫「散播主」
說起來
蔡英文家族到底有沒有投資海霸王
真的不難查吧?
經濟部一查當年(影片訪問時間)是否有投資不難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