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民雄鄉男子賴永羽去年4月28日將自小客車停放在嘉義市林森西路停車,因未注意後方女機車騎士陳詩雅即開車門下車,陳女煞車不及碰撞車門當場人車倒地,造成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胸壁頓挫傷併鎖骨及多處肋骨閉鎖性骨折及氣胸、足部開放性骨折等傷害,至今仍需終身看護幫助日常生活起居。
陳女家屬主張因賴男的過失導致事故發生,陳女至今仍有智能上缺損,生活不能自理,因此要求包括醫療費、看護費、精神賠撫慰金等2千餘萬元賠償。
經嘉義地院審理後酌減賴男應給付1182萬餘元,可以上訴。(李宗祐/嘉義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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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我之前騎車時最討厭的就是開車門不看後面有無來車就直接開門,我之前有一晚上經過
台中某酒店門口前就差點撞到一個開車門不看後面有無來車的人,還好當時我車燈有看到就
馬上緊急煞車與按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