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getter
就跟「退伍(休)年終慰問金」一樣 ... 沒有道理可言
換作私人公司何來「退伍(休)年終慰問金」好康 ... 根本就是買票、貪污
以明朝特別費來說 ... 史學家考證後都說了是用來貪污的款項
竟然還有法官以「明朝特別費」去解釋馬英九特別費不是貪污 ...
搞不好之後的史學家說「退伍年終慰問金」是用來貪污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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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慰問金當年發放的理由你可以去查查,錯在當年黨國一體沒有具體法條化,
導致被抓住小辮子就沒了。沒了這筆對軍階(職務)高的、比較晚期退伍(休)的領
俸人影響小,但對早年退的、職位低的軍公教退休人員影響就大了,那筆錢可能
是要命錢.....例如當年談這問題時某評論員收到一個包裹,裡面有單據影本和對
方的說明與看法.....就這案例來說他那筆錢剛好可以用來補貼他妻子住安養院的
開銷,他自己開計程車賺的收入和那筆款項剛好可以湊足因車禍癱瘓妻子的醫療
開銷....
那大將軍、校級軍官、高階公務員可能就沒差了,少了那筆麻將打小點、鮑魚少
買幾粒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