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1, 1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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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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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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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getter
會不會是有著不一樣的後台呢?
這種判決,是不是又驗著了「有錢判生,沒錢拚死」的恐龍(惡質)法院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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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洪仲丘案來看, 應該是"國防布"的作用
維護軍人的榮譽高於一切
所以可以遮掩的都必須遮掩
或者說必須遮掩的都可以遮掩
國之將亡, 必有妖孽
什麼是妖孽呢??
那就是公平正義的淪喪
當一個前總統說我們是美國的小弟
另一個前總統說我們是日本的子民
不知道即將成為前總統的又有什麼新話題
更不知幾年後的前總統又會說什麼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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